睡前我看到个帖子:
《白月光回国了,但跟了我多年的替身也有感情了,怎么能既娶到白月光,又把替身留在身边?》
这是我作为替身在沈亦舟身边的第五年,刷到这样的帖子我不免总想要点进去看看。
我刷着评论区,一条用户ID为恋爱军师的高赞回复吸引我的注意。
【打感情牌呗,你给点承诺和感情总能稳住她的!】
【到时候再卖个惨,家里逼你跟没有感情的女人结婚,她还会心疼你呢!】
我苦笑了着关了手机,为帖子里那个女孩感到心酸。
结果第二天,我接到了沈亦舟的电话。
“汐晨,我那个发小回国了,我家里人逼我跟她联姻。”
“你知道我事业刚起步,没办法跟家里叫板……等我掌握了公司,我就第一时间离婚!”
“我爱的只有你一个,你别离开我好不好?”
……
五年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,几乎要将我溺毙。
当初一个暴雨天,我痛经几乎晕倒在图书馆门口,是他背着我一路跑到医务室。
他唯一的雨衣穿在我身上,自己却淋了个浑身湿透。
可他却没有离开,而是为我端来了一杯红糖水。
那一刻我便喜欢上了他。
打听才知道他是金融系公认的男神,我没有放弃,而是成为了他众多爱慕者中的一个。
后来我们便经常偶遇,在食堂,在操场,在游泳馆。
我以为这都是命运的眷顾,让我有机会离他更近,并和他摩擦出火花,迅速坠入爱河。
直到一次我洗衣服时发现他钱包里一张女人的照片,同我长得四五分像。
他说只是他一个发小,让我别多想,可女人的直觉早就让我有了预感。
我悄悄调查了那个女孩,不出所料,是他的白月光,叫林溪月。
也是那时我才知道,他常带我去吃的那家法国餐厅,是林溪月的最爱。
他送我的绝版的“空谷幽兰”香水,是因为林溪月的英文名叫“Orchid”。
甚至,他喜欢我化妆时点的眼尾痣也是因为,林溪月的眼尾,天生就有一颗一模一样的朱砂痣。
可我太爱他了,甚至觉得这一点都是命运的馈赠,给了我一个接触到他的机会。
我曾天真地以为,只要我付出的爱足够多,总有一天,影子可以取代光。
为了他一句“不想一个人”,我撕掉了国外顶尖设计学院的offer。
为了他创业初期资金周转不灵,我拿出了父母留给我傍身的全部积蓄。
我在这场自欺欺人的独角戏里,扮演着一个完美的恋人。
沉浸在他偶尔流露出的,不知是给我、还是透过我给她的温柔里。
支撑我所有付出的,是我心底那点可悲的奢望。
这份奢望,是我心甘情愿戴上的枷锁,一戴就是五年。
五年其实也很久,久到我以为我成功了。
他的梦话里不再有另一个女人的名字。
他看着我的眼睛里终于映出的是我的脸。
我试探着减少模仿林溪月的部分,而他也没有任何态度上的改变。
我以为我终于得以站在光下同他并肩,而不是只做另一个人的影子。
可现实还是给了我当头一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