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墨云度上了车。
后视镜里,陆景直愣愣杵在哪,被尾气淹没。
墨云度车开的很快,但唯独给我开车时会很稳。
他调低了音乐,一眼一眼看着后视镜。
“大小姐,这次,你不会再扔下我吧?”
我没给他回答,只是侧头打量着他。
十年不见,他头发依旧半长不短,有些炸毛,平时狠厉的桃花眼,此时一眨一眨,显得有些可爱。
我甚至无法把他跟,哭着求我别走的小男孩联系在一起。
墨云度是从小被送来我家的。
我掏鸟我他拿梯子,我骂人他递菜刀,我逃学他替我挨骂……
从小玩到大,在我被告知,要跟他结婚的那天,我彻底崩了。
谁能接受知道对方所有糗事的玩伴,成为一生伴侣?
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!
我想都没想就跑去找他,我以为他能像每次一样,跟我同仇敌忾。
结果发现,他是个没节操的兔子。
他那间从不让我进的卧室里,贴满了我的照片。
而他就站在那,一动不动看着那些照片,脸上满是醉红。
“墨云度!”
我只喊了一声,他浑身一哆嗦,连脚都软了。
我把他从上到下看了个遍。
那年我十九岁,正是腼腆害羞的年纪。
他却像十九岁的老狗,疯的更有经验了。
一日三餐,他都对我疯狂的摇尾巴。
终于,我受不了他的炙热,拎起行李仓皇而逃。
从北国到南城。
整整十年,我知道他一直在暗中看着我。
可这条疯狗,竟然没露出过半丝声息。
墨云度打了方向盘,拐进一栋别墅。
我惊讶了一瞬,没想到他竟住的离我这样近。
“大小姐,这都是我给你打下的地盘。”
墨云度停好车,那张俊脸凑了过来,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我。
满脸写着,只要地盘够大,大小姐就在我身边。
我实在受不了他这蠢样,迈步下车,唇角却不自主的勾起。
进了家门,墨云度跟在我身后,不停说着十年间,他做了什么。
我实在受不了他的呱噪,扯过他的衣领,把他按在床上。
他却如同小豹子一样,一翻身,把我压在身下。
隔着薄薄的布料,他的体温灼烧着我每一寸肌肤。
他一动不动,那双桃花眼却越来越亮。
开口时,连声音都变得嘶哑。
“大小姐,求你,给我一次好不好?就一次。”
“大小姐,求你,求你,别讨厌我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