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友生日那天,男闺蜜抱着她激吻。
一时间,在场所有人都屏住呼吸,齐齐看向我。
我微微一笑。
片刻后,我开口打破寂静。
“继续啊,别破坏了游戏气氛。”
*
江月生日当天,包房里坐满了大学同学,我一身笔挺的西装,坐在沙发上。
而我的女朋友江月正拉着男闺蜜唱情歌。
“沈浪,什么时候把我们江月娶回家啊?”她闺蜜在一旁打趣。
我刚要开口,却看到终生难忘的一幕。
女友与她的男闺蜜紧紧抱在一起。
“拥吻,拥吻!”
大学同学们一齐欢呼。
他们的注意力已经被另一件事所吸引——江月和齐风的游戏。
江月输了,而输的一方,要和另一方拥吻。
这个规则当然是齐风提出的。
齐风是女友的前任,更是她的男神。
最近几年突然以男闺蜜的身份出现,自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。
“这样……不好吧。”
江月故作矜持,却满眼期待地看着齐风。
齐风也以同样的眼神回应。
四目相对,满是爱意。
“大家别闹,没看到人家男朋友在场吗?”
齐风看向我,露出胜利者的微笑。
在场众人也都屏住呼吸,齐齐看向我。
我一脸笑意,开口打破寂静:“继续啊别破坏了游戏气氛。”
“看看人家沈浪,多大气。男朋友就要找这样的!”
女友闺蜜们唯恐天下不乱,再度起哄。
我懒得看他们,独自喝酒。
“他都说不在意了,咱们继续吧。”
齐风一脸得意。
江月却有些错愕,不敢置信我会说出这番话。
随后又有些恼怒,瞪了我一眼:“沈浪,等我回去找你算账!”
最终二人还是激烈拥吻。
“哇欧!”
周围的人立即开始欢呼。
我心乱如麻,脑海里回想着过去发生的一切。
第一次向她表白时的紧张,被她认可时的欣喜,和她相处时的小心翼翼。
她的笑,她的泪。
终究不属于我。
偷来的东西,早晚要还回去。
只是可惜了我两年来的付出。
我长叹一声,眼中都是失望。
我知道,这一刻女友已经等了很久。
江月,此刻你一定很开心吧。
得偿所愿的感觉,应该不错。
就像我成功追到江月的时候。
可惜,一切都已经过去了。
不爱我的女人,不要也罢。
从那一刻开始,我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。
收回全部的爱。
“阿浪,你今天怎么回事!”
散场后,女友故作嗔怒。
果然,她还是那么会演戏。
明明自己做了越界的事情,却将责任推到我身上。
其实,她现在并不在乎我,即使曾经在乎过。
很久之前,我就已经知道了,只不过不愿相信。
大学时期,江月楚楚动人,活泼开朗,微微一笑,便足够让人为她倾倒。
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,又是舞蹈社的社长,身材完美,成绩也常年名列前茅。
这样一个女孩儿,可以说是完美无缺。
她骄傲,美丽,又才华横溢,不染一尘。
追求者从街头排到巷尾,我也是其中之一。
从大一第一次见到她开始,我便一眼万年,深深地爱上了她。
为了让她看见我,我努力读书,提升自己的成绩。
学习书法与舞蹈,只为和她有共同话题。
我时时刻刻关注着江月的消息,一次次的向她示好。
奶茶,点心,水果从不间断,名包,项链送出无数。
只希望她可以看我一眼。
可她却将礼物尽数退回。
是啊,全校师生公认的女神,怎么会为一点礼物改变心意?
她是那么骄傲,我喜欢的正是她的骄傲。
可她对我却视之不见。
那时的她,自信而明媚,只钟情于一人。
那个人就是全校师生公认的校草——齐风
大学时期的齐风,长相英俊,成绩突出,代表学校出席了不少比赛。
又能唱会跳,弹得一手好吉他。
学校举办活动时,只要他一出场,必然会引来无数女孩儿的尖叫。
他甚至有了自己的后援团,名字叫——追风者。
齐风爱慕者众多,可以算得上是校园里的风云人物了。
也难怪江月倾心于他。
一个是校园男神,一个是公认的才女,实在般配。
江月持之以恒的追求着自己的男神,恰逢齐风分手,江月得知消息后趁热打铁,主动出击。
终于,在大二的第一个情人节。
齐风接受了江月的表白。
这对闻名全校的金童玉女,正是开始交往。
而捧着鲜花准备向江月表白的我,只能在一旁黯然神伤。
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旁观者。
男神齐风与舞蹈社才女江月恋爱的消息,很快就传遍了校园的各个角落,成为了大学里的一段佳话。
可惜好景不长,齐风虽然长得不错,人却极其花心。
他四处拈花惹草,很快就被江月发现。
生日那天,江月哭得梨花带雨。
拿着蛋糕上了天台,正好遇到复习考试的我。
我对她百般关心,嘘寒问暖。
每天忙前忙后,端茶送水。
终于赢得了女神的认可。
江月成为了我的女朋友。
开始时,她对我带搭不理,更不许我对她有任何亲昵举动;
我并未强求,当时的我觉得,能成为女神江月的男友已经十分开心。
我把她视作瑰宝,疼爱万分。
无微不至的关心,带她旅游散心,吃饭逛街。
即使工作再忙,也会和她报备。
每天按时回家做饭,将她捧在手心。
慢慢的,她开始接受我了。
她询问我的悲喜,对我露出笑容,甚至开始在意我的喜好。
我相信,在那段时间里,她是爱我的。
只是乞求来的爱,终究难以持久。
有了爱情的滋润,我变得更加上进。
我努力工作,拼命提升业绩。
想要通过努力,买下属于自己的婚房,真正给她一个温暖的家。
我甚至无数次幻想过,以后和她有个孩子。
一家三口,四季三餐。
幸福地生活在一起。
那时的一切,是那么美好。
我感觉自己仿佛在做梦,终于有一天,梦醒了。
她的白马王子回来了。
齐风莫名其妙出现在我们的城市,出现在江月的生活里,大街上,他们对视一眼。
仅那一眼,我就知道,江月的心不再属于我。
可我终究放不下她,放不下这几年的朝朝暮暮。
只好自欺欺人,通过装聋作哑来维持这段名存实亡的关系。
渐渐地,她开始早出晚归,开始和齐风发暧昧短信,开始对我的关心表示厌烦,开始精致地打扮自己。
我看着镜子中的江月,知道自己输了。
我们在一起两年,为了讨她欢心。
我送了无数名贵的首饰,衣服和包。
但她从未认真打扮自己,她对我说,我们是一家人,不用在意太多。
现在看来,大概是她觉得我不配吧。
女为悦己者容,我显然不是那个让她心悦之人。
她在意的,只有齐风。
我苦苦支撑,不愿放弃,告诉自己,她只是动摇了,只要我足够好,她一定会回心转意。
直到生日聚会那天,她和齐风亲在一起。
我知道,我的梦该醒了。
那天回家,我没有理会江月。
径直走到客厅,在沙发上睡觉。
“砰!”
巨大的关门声传来,江月显然生气了。
她不明白,为什么自己的头号舔狗,忽然不舔了。
其实,只是不爱了而已。
爱情就是这样,我爱你时,你是花,是海,是风,是云,是世间的一切美好。
我不爱你时,你只是你,与我毫无关系。
我美美地睡了一觉,没了爱情上的烦恼,心胸突然豁达了很多。
这是我睡得最踏实的一次,不用担心江月不开心,不用忍受她的坏脾气,不用害怕齐风夺走她。
只需要考虑,自己是否开心。
第二天起床,江月做好了早餐。
饭桌上,她一直盯着我。
我默默吃饭,她做的饭,还是那么难吃。
只因她说做家务老得快,这些年来我几乎承包了所有家务。
她只负责吃喝玩乐,貌美如花。
那时的我,觉得岁月静好。
现在想想,只觉十分可笑。
“沈浪,你没有什么想和我说的吗?”
江月打断了我的思索,她终究忍不住了。
她是女神,在她看来,自己能亲手给我做饭,已经是天大的恩赐,我自然应该如沐春风,乖乖顺着台阶往下走。
回答她的问题,然后摇尾乞怜。
我知道,她是想问我昨天为什么不在意。
但一切都无所谓了,我不想过多废话。
“菜有点咸。”